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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自治区特聘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作者:     图片: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4-06-17

肿瘤医院各科室:
为进一步扩大我区各产业领域与国内外专家的合作交流,加大柔性引才力度,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继续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拟聘任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为“自治区特聘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医院各科室、重点专科、重点项目、特色专科及优势学科领域拟柔性引进的国内外知名专家。
二、聘用程序
“自治区特聘专家”由总医院推荐,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三、优惠政策
“自治区特聘专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聘书,聘期内由自治区财政按规定给予引进单位经费资助。
四、有关要求
(一)推荐的专家在本专业领域有突出科研和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同行业中有较高声誉,与引进单位已建立了合作关系并有固定的合作项目。
(二)推荐的专家须具有正高级职称,特别急需紧缺的可放宽到副高级职称,推荐同一单位相同专业领域的专家不超过一名。
(三)推荐专家的科室请提交书面申请,科室核心小组签字,申请书上写明专家聘任理由,合作项目等内容(附详细的专家简介),同时填写2014年“自治区特聘专家”推荐表,专家简介和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信箱(nyfykyc@163.com),上述材料请务必于7月11日前报送总院科研处。
(四)推荐专家通过审核,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聘书后,申请科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与专家积极联系与沟通,开展合作,留存影像资料,每年参与工作总结和优秀专家评选活动。
如有疑问请致电6744528,联系人:李龙


附件:2014年“自治区特聘专家”推荐表




总医院科研处
总医院肿瘤医院科教科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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