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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作者:     图片: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14

关于做好第十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文件精神,为做好第十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推荐和选派工作,现就“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接收单位:国内知名医院研修
2、研修时间:为期一年(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
3、培养方式:访问学者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培养期满考核合格者,由中央组织部颁发《“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证书》
二、推荐原则和对象条件
坚持按需选派,推荐对象为我区当前需要重点培养的青年科研骨干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好学务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 业道德。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或者是科技创新团队的组成人员。
三、几点说明
1、访问学者研修期间所需的培养费和食宿补贴由中组部承担
2、访问学者研修期间在单位待遇不变,由单位承担访问学者两次往返差 旅费,并负责购买访问学者学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3、申请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科室核心小组签署意见,护理人员还需护理部签署意见,于4月15日(星期二)中午12点前交至总院科研处。
备注:因4月14日刚接到学校通知,申报时间仓促,请大家按时积极申报,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附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宁医科大总院科研处
肿瘤医院科教科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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