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

联系我们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804号
电话:0951-6746101

医务工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医疗服务 >> 医务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结直肠癌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作者:     图片: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2-08-01

宁医大总院肿瘤医院医务科〔2012〕7号

各相关科室:

为加强结直肠癌诊疗质量管理和控制,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常见肿瘤性疾病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0〕681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结直肠癌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428号)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总医院及分支机构相关科室全面开展结直肠癌病例信息登记上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直肠癌病例信息登记上报涉及总医院结-直肠外科、胃肠外科、综合三病区及肿瘤医院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疗科等相关专业科室。

二、各相关科室使用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卫生部肿瘤性疾病信息登记系统”,填报病例诊疗相关信息

三、为确保信息填报工作多科协作,全面、高效、有序进行,医院拟于本周四(8月2日)下午三时在总医院外科大楼八楼远程会诊中心举办“结直肠癌病历信息登记系统”培训班。

四、具体要求

1、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结直肠癌病例信息上报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信息报送的安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报告等工作。

3、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各科室开展的结直肠癌诊疗病例信息(培训现场发放统计表),请于2012年11月31日前补报完毕。7月31日以后开展的结直肠癌病例诊疗工作,在完成每例诊疗工作的10日内,按时报送病例信息。

4、请科室负责人带头,并安排医务人员积极参加培训班,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方便开展工作,请参会人员准时到会,届时培训现场将签到。

联系人及电话: 肿瘤医院医务科 王晓丽(6102)

附件: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常见肿瘤性疾病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结直肠癌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3、结直肠癌病历信息登记系统培训信息反馈

(附件请到下载专区下载)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务科

2012年7月31日  

分享:

上一条:加强沟通与协调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肿瘤医院召开医疗沟通协调会

下一条:门诊疼痛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取药流程图